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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11-19 17:14:09

西 安 市 物 价 检 查 所

文件

陕西省家用电器维修协会

 

 

市价检字 [2007]   17  

 

 


关于开展规范家用电器维修服务行业

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物价检查所、高新区、曲江新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公共事务局、各家用电子电器驻陕单位、维修服务中心、维修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行业的价格问题,促进我市家用电器维修行业的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安排。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检 [2005]2379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对西安地区家用电器维修服务和电子电器行业所有从事视频、音频、 IT、数码、家用电器(冰箱、电视、空调、洗衣机)、厨房电器、小家电、微型计算机、手机、电动自行车等维修网点明码标价和服务收费公示进行专项整治。

 

一、              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家用电器维修服务行业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规范工作,对于促进家用电器维修服务行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体现“优质优价”,营造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氛围,对减少价格纠纷,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物价检查所、家用电器驻陕单位,维修服务中心,维修企业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规范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专项整治规范工作抓紧抓好,要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家用电器维修服务行业的价格行为,使我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行业的明码标价和服务收费公示得到明显的规范。

二、专项整治的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成立“西安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 李玉萍   肖友明

成员: 王学军   时代语   葛建军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 、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不公示的。

2 、明码标价不规范的(注:修理辅料、零配件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规范,标示醒目准确)。

3 、未经备案和监制擅自印制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标价签等。

4 、服务收费标准是否符合家电维修服务资质等级。

5 、涉外服务的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应当设置中英文对照的标价签、价目表、公示牌(栏)。

6 、分解服务收费项目和提高服务收费标准的,混合标价或捆绑搭售。

四、检查的组织安排

1 、检查工作由西安市物价检查所、陕西省家用电器维修协会牵头,各区县物价检查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 、检查时间

2007 7月至 8月为宣传、自查、申报监制阶段 本通知所列整治范围及对象,将收费价目表、公示牌(栏)、家维等评质资等,报家电协会审核后,送市物价检查所监制。                                       

2007 9月至 10月为重点检查阶段。各区县物价检查所按照地域分工和检查内容实施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经营单位,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严重违法行为应从重处罚。

2007 11月至 12月为总结巩固阶段。各区县物价检查所请于 20071215日前将总结报“西安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公示”专项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五、方法要求

1 、各区、县物价检查所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规范整治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整治和规范工作。

2 、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与家电协会及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紧密配合,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3 、各级检查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秉公办案,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及时上报,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4 、联系方法

办公地址:西安市博文路 97-3-601    

    编: 710065

联系电话: 8823740013379012985         

    真: 88237400

    箱: gjj@sxjdxh.com

联 系 人:王学军、葛建军      

    件: 明码标价申报表   

 

西安市物价检查所        陕西省家用电器维修协会

 

OO七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家电   明码价格   规范整治    通知

 

西安市物价检查所              20077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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